【金融知识】保护自己 远离洗钱

2019-04-05 10:42:17 开店宝官网 1765


Q:

哪些行为会构成洗钱罪

A:

1、 提供资金账户的

2、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的

3、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 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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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反洗钱与自我保护措施?

A:

1、 不随意出借身份证件供他人使用

2、 不随意出借账户供他人使用替他人中转资金

3、 不随意替他人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

4、 不为身份不明人员代办金融业务

5、 不参与提供或者使用非法金融服务如地下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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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良好的监管,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自身负责,确保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而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可能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让犯罪的黑手染指您的账户。


 案例 

杜女士在海外务工的丈夫因某地下钱庄手续费低廉,多次通过其将打工赚取的收入汇回国。某天,杜女士的丈夫又汇出一笔钱,但杜女士却迟迟没有收到。同时,该地下钱庄在网上的频繁操作引起了警方怀疑,警方调查发现,该地下钱庄利用海外汇款业务为犯罪分子清洗资金,杜女士也因涉嫌洗钱,多次受到警方询问。虽然杜女士最终消除了嫌疑,但着实虚惊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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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冒充公检法诈骗再升级 

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绝不会用电话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互相接转电话;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转账、汇款或进行资金审查的,一概不要相信;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计算机软件,能模拟各类电话号码和假冒的公检法网页,接到类似电话需冷静,特别是涉及欠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


 案例 

 2014年324日至418日,以中国台湾籍男子为首的约30人电信诈骗团伙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设立诈骗窝点,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该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由专人负责电脑操作,通过系统设置,自动拨打大陆居民的固定电话,先有“一线”人员冒充邮政局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于申办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等为由,套取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后由团伙其他成员利用“国政通”查询平台核查被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获取被害人头像,并通过虚假设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带有被害人信息的假“通缉令”,再由“二线”人员冒充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公安人员以被害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已被通缉为由,套取被害人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信息等金融账户信息。最后由“三线”人员冒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以需要对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以排除作案嫌疑等为由,诱使被害人转账或汇款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其间,先后有14名被害人上当受骗,共计骗取人民币9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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